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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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5-01


各入驻平台、有关单位:

为贯彻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入驻平台、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并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方面要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贯彻安全“无隐患,零事故”的要求,认真贯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公场所、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因电路故障、水管破裂、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等引发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及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的存放和使用安全。各实验室要按照化学药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规范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用完后及时妥善保管;对于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必须配备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放。

三、“五一”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场所、实验室要贴上封条并将房号报备园区物业办公室,加强巡查管理,放假前要切断水、电、气,关闭门窗;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做好每日安全自查和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熟悉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按预案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细化明确和层层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职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规范假实验室使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五、“五一”期间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24小时值班电话:18150019305

特此通知。


科技园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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