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技术经理人:
为规范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理人队伍的组建、管理与运营,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质量与成效,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研究制定了《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理人队伍组建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2日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理人队伍
组建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校科技园[2026]2号
第一条 为规范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简称“福大科技园”)技术经理人队伍的组建、管理与运营,健全队伍建设体系,完善奖惩机制,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质量与成效,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队伍组建与运营工作遵循“市场化导向、专业化建设、开放性招募、规范化管理、协同化发展”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精准考核、科学激励。通过1-2年建设,形成不少于20人的核心队伍;逐步打造成为区域内技术转移人才集聚高地,为成果转化可持续发展注入核心动能。
第三条 队伍架构。采用“核心团队+兼职队伍+专家顾问”的三级架构,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
(一)核心团队(全职):配置10-15人,承担重点项目对接、队伍管理、流程规范等核心工作;
(二)兼职队伍(弹性):配置10-20人,包括持证技术经理人、行业技术专家、专业服务人才(知识产权、法律、投融资等领域),按需参与技术转移服务;
(三)专家顾问组(智库):聘请若干名行业资深专家,为队伍建设和技术转移工作提供咨询指导。
第四条 招募条件
(一)通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沟通表达和团队协作能力,认同福大科技园发展理念;具备一定技术理解能力,身心健康。
(二)专项条件
1.核心团队(全职):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和较强市场开拓、商务谈判能力,有成功技术交易撮合案例者优先;
2.兼职队伍:具备对应领域专业资质或相关工作经验,能按需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有项目案例者优先;
3.专家顾问:在技术转移、科研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专业权威性。
第五条 招募流程
采用“常年受理+定期集中招募”相结合方式,流程如下:
1.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理人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案例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福大科技园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审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
3.面试评估:评估专业能力、实操水平和职业素养;
4.岗前培训:含政策解读、业务知识、资源介绍等;
5.聘任备案: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可续聘),纳入科技园技术经理人人才库,建立个人备案档案。
第六条 日常运营管理
(一)档案管理:建立个人备案档案,记录资质信息、培训经历、服务业绩、考核结果等,实行动态管理;
(二)纪律管理:明确行为规范,禁止泄露商业秘密、技术核心信息及违规操作,签订保密协议;
(三)团队建设: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 培训与能力提升
建立“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进阶培训”三级培训体系:
(一)岗前培训:针对新聘任人员,开展1周集中培训,并配以基本的技术供给团队和企业需求客户资源;
(二)在岗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案例研讨或沙龙;
(三)进阶培训:支持优秀技术经理人参与高级培训、行业峰会、专项研修等,助力职业发展。
第八条 收益激励
结合福大科技园-未名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验证中心”)的全链条服务业务类型与收费标准,实行基础酬劳+专项服务提成+技术交易佣金+长期激励的多层级收益激励体系,激励与技术经理人服务验证中心业务、促成成果转化的工作成效深度挂钩,充分体现市场化价值导向。
(一)基础酬劳
由福大科技园联合未名概念验证中心共同认定基础工作量,具体工作量要求和基础劳酬标准如下:
每人基础工作量(须同时满足) |
金额(元) |
备注 |
1.每月须完成10项(含)以上的技术供需匹配项目(其中,须至少1项对接验证中心技术原理验证/技术开发服务); |
4000/月 |
每月所完成的技术供需匹配项目若超过15项,超过部分,在4000元基础上,按500/项奖励;若当月未完成任务量,可累计到下月。 |
2.每月须推荐2项(含)以上的概念验证预备项目(师生双创项目),且完成项目基础信息梳理并录入验证中心预备项目库 |
3.每季度协助福大科技园组织开展一次技术成果供需对接活动 |
(二)专项服务提成:技术经理人参与验证中心三大类服务并完成服务任务的,佣金比例遵循“一事一议”原则。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内容 |
1 |
技术成熟度提升与验证服务 |
技术原理验证:对技术的创新性、专利风险、市场潜力进行初步研判(形式审查+技术查新) |
小(中)试及小批量生产,联系适配产线,完成良率测试和工艺固化,为规模化生产打下基础 |
2 |
科技成果孵化全链条服务 |
课题申报:为高校教师衔接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课题联合申报或为企事业单位匹配高校教师进行项目课题联合申报 |
成果运营及销售:科研成果梳理与价值定位、市场推广与渠道搭建、商务洽谈与合作促成、售后跟进与持续运营 |
赛事推介与对接、BP修改与路演模拟:BP优化及赛事辅导(项目路演逻辑梳理)全流程赛事辅导(含路演模拟) |
3 |
创新实体孵化与商业设计服务 |
公司化落地服务:提供公司注册、股权结构设计、落地政策申请、法务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
知识产权布局:专利保护规划,包含科技查新、专利检索需求精准定位、高质量专利培育,绘制知识产权布局地图 |
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制定融资规划,撰写商业计划书,并对接天使投资、VC/PE等资本 |
(三)技术交易佣金奖励:鼓励技术经理人与福州大学签订技术中介服务协议,依托学校资源与专业优势,为横向科研项目合作提供规范、高效的技术中介服务,依法依规获取技术中介服务报酬;若促成除福州大学以外的高校院所的横向技术交易,佣金比例遵循“一事一议”原则,届时由参与方协商而定。
(四)股权/分红激励:核心骨干可参与成果转化企业股权分配或收益分红,优秀兼职人员可获得项目收益分成。
第九条 职业发展激励
(一)职称通道:鼓励技术经理人申报福建省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职称;
(二)晋升通道:核心团队设立层级岗位,按业绩和能力实行晋升;
(三)人才认定:推荐优秀人员参与高层次人才、技术转移骨干人才认定,享受对应人才政策;
(四)培训赋能:优先安排优秀人员参与高级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 考核机制
(一)考核周期: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二)考核内容:
1.核心团队(全职):包括年度技术供需有效匹配项目、推荐概念验证预备项目、对接活动、技术交易额等;
2.兼职队伍:包括服务时长、参与项目数量等;
3.专家顾问:包括咨询指导次数、建议采纳情况等;
(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级;
(四)考核流程:个人申报→福州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审核评定→公示和反馈;
(五)结果应用:优秀者给予奖励、晋升优先;合格者维持现有待遇并针对性提升;不合格者给予降低基础酬劳、调岗或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一条 约束要求
(一)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科技园管理制度及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技术核心信息;
(二)不得虚假宣传、恶意撮合、利益输送,不得损害成果转化相关参与方利益;
(三)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相关活动,认真履职,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减佣金、取消聘任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退出机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资格: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经培训后仍无法达标者;
(二)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或保密协议,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
(三)主动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者;
(四)因身体、工作调动等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者;
(五)聘期届满,未续聘或续聘考核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 资源支持与条件保障
(一)信息人脉资源:联动高校、企业、投融资机构等,搭建多元化服务资源平台,开放科技园各类资源;
(二)配套服务: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法律、投融资等第三方配套服务;
(三)宣传推广:宣传优秀技术经理人和成功案例,提升个人行业影响力;
(四)经费投入:用于招募、培训、激励、办公保障等,规范经费使用,争取政府专项补贴或企业等其他资金支持;
(五)办公保障:为核心团队提供完善办公、商务洽谈等场地资源。
第十四条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福州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科技园发展需求及队伍运行情况,可适时修订完善,修订后另行公示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