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依据《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绩效考核办法(2025年版)》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旗山园区入驻企业考核工作,入驻企业可视情况自愿参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旗山园区自愿参加2025年度考核的入驻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
(一)入驻企业评估考核采取项目达标形式,按达标项目总数来计算结果(详见附件1)。达标6项以上优秀,达标4项良好,达标3项合格。考核期内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即考核优秀。
(二)被考核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1-5为必须提交材料,6-8为选择性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楼栋捐建方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旗山园区在园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表》(附件2);
4.企业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实习人员花名册(学校、学院、姓名、性别、学号、实习时间);
5.企业财务报表、研发经费投入明细表;
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及企业资质、荣誉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产学研项目协议、经登记的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
7.与高校关联性相关证明材料;
8.评估考核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送至旗山园区12号楼401,联系电话:22865392(陈老师)。
三、考核奖励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入驻企业,给予旗山园区12个月/次的免费停车优惠券。
参加考核的入驻企业在考核期内首次达到以下条件,给予园区免费停车优惠券作为奖励;同时达到多项奖励条件的,可给予叠加奖励。
奖励条件 |
免费停车券 (月/次) |
知识产权奖励 |
考核年度内获得授权的自主发明专利每项 |
3 |
国家级企业认定奖励 |
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 |
3 |
有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6 |
有效“独角兽企业” |
12 |
有效“瞪羚企业” |
9 |
有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
1 |
有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
2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 |
考核年度购买福州大学科技成果奖励按实际交易额每5万元 |
1 |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遵循自愿原则,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核,不计考核成绩。
2.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资格并按园区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
1.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考核项目表
2.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旗山园区在园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表
福州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