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内庭院上空雨棚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主体建筑高度为34.5米,局部屋顶构架高度为41.014米,天棚总面积约为1478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阳光科技大厦中庭玻璃天棚,包括1#、1’#、2#、2’#共四个玻璃天棚。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95718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和不低于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4 月24日至2017年 4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wgk.fzu.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阳光科技大厦南204
邮编: 350108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22865391,传真: /
联系人: 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784157615@qq.com
电话: 0591-87731173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