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国家大学科技园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1-15

各入驻平台、有关单位:

寒假将至,为落实学校保卫部《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文件精神,各入驻平台、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并根据平台自身情况,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方面要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另一方面要要继续贯彻平台安全“无隐患,零事故”的要求,认真贯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二、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落实。强化属地安全管理,平台负责人应切实履行保障实验室安全的职责,按照《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要求,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各种危险气体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填写《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表》建立隐患台账备查,落实督办机制,避免出现有检查无整改等现象。

三、加强督查督导,完善应急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贴上封条并将房号报备物业办公室(阳光科技大厦南107,电话:18150019305),加强巡查管理,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指导老师必须落实到位,管理时间上不能出现空缺,严禁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转,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